這次女節第二週的節目,上半場《可以不存在》,下半場《家?甜蜜的家!》。
《可以不存在》基本上是可以不存在的。劇情主要分為四大區塊:一開場的照片秀、與老公務員的相遇、和朋友的相處與和自己最後所尋找到的某個解答,講述總是想走「安全中間路線」的人想自我突破卻又無法的糾結與掙扎。會說這部戲可以不存在,一個最大的問題來自於導演與編劇的手法都太過簡單與自溺了,以老公務員的安全呼應主角的安全,以朋友的魅力對映主角的保守,這樣結構的安排是很傳統的,內容則利用老公務員獨白和朋友與主角的似交談又似向觀眾對話的方式在支撐,這也是極傳統的。想要傳達的掙扎與無奈全都用「說」的,觀眾聽到,但卻感受不到。沒有一個真正有效的事件或意象去感動觀眾(照片和最後皮球的效果都是概念先行的東西,而不是真正讓人看了會有相關感觸的東西),是這部戲最大的敗筆。整體而言,這部戲基本上只有學生作品的水準而已,不夠精緻,不夠完整,有滿腔的想法想抒發,卻沒有足夠的技巧和創意去支撐。這部戲本身就像劇中的主角一樣,因為過度安全而失去了存在感,結果就下半場的戲一開演後,這部戲真的「可以不存在」了。(這實在是太諷刺的隱喻了)
《家?甜蜜的家!》是部獨角戲,創作者以家的概念出發,講述英國文化中從小在家庭中學習到的壓抑。舞台選擇了這種壓抑教育的主戰場──餐桌,小孩從餐桌上學習到什麼該說該做,什麼不行。整個形式其實也是類似獨白和觀眾對話,但同樣傳統的敘事方式,在與《可》劇對比後就可以發現《家》劇的創作者是如何利用豐富的肢體與俐落節奏配上時不時的幽默來讓觀眾享受這頓「批評」大餐。大家都知道她在罵人,但是卻不會因此而不耐。我個人很喜歡在超級巿場買東西的段落,看別人買什麼就可以判斷這個人好像是什麼樣的人(但其實這也是種壓抑!因為你連買東西都必須在意別人的眼光)。死刑犯的段落更是有趣,先講述法國總統在離職前的一餐是如何的精緻殘忍(被吃的食物被以殘忍的方式養育並殘忍的烹調連吃法都是一口把頭咬下來的殘忍方式),而死刑犯在死前最後一餐要求的,卻都是家常到不行如薯條起士火腿之類的東西。
我們可以從《家》劇中看見一個合格的創作者是如何將一個概念有效發揮到最大,就算是同樣一種形式也會利用不同的方式去表現。比如說其中一個段落是用肢體表演做出將餐具刀一把一把吞入肚子的模樣,同時口中講著各種被禁止的言論和行為,象徵著面對那些禁忌,每一頓晚餐都像把餐具刀吃進體內,而體內這些餐具刀(禁忌)也會無時無刻等待傷害你。但表演者把刀子吞著吞著,一個嘔吐動作把刀子會撒到了地上,這時她開始對著一把原本插好在地上的刀子做起伏地挺身,讓刀子在自己的口中出入,這個意象所具備的意涵其實與前一個類似,但是卻為前一個動作加了分而並不因不斷重覆而減分。而且伏地挺身的吃力形象更增添了一層意涵。
將桌面拉開一瞬間化餐桌為水池也是一個驚喜。這個部分是屬於創作者個人較私密的部分,在戲結束後的座談會提到,因為她怕水,透過將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泡進水裡,來表現那種面對壓抑的恐懼感。我對於這樣方式的效果持保留態度,但她在水裡靜止的時間長得驚人,確實隱隱約約散發出了那種恐懼讓我們感受到(觀眾心中必然響起:「天啊,她還好吧?」之類的憂心或想像她泡在水裡閉著氣的感受),這種連泡進水裡的時間長度會帶來的效果都考量進去的精細,才是一名創作者應該有的態度。(而不是光說自己怕水,所以只要有泡到就算數了)
有些台灣小劇場界的人會對於外國團體來台所受到的特殊禮遇感到不平,我並不否認這種崇洋媚外心態本身的扭曲之處,但看看別人的作品再檢視一下自己的作品,是不是確實別人作品在品質上與誠意上都確實勝過我們?台灣小劇場界確實還有更多有待成長的空間。
《可以不存在》基本上是可以不存在的。劇情主要分為四大區塊:一開場的照片秀、與老公務員的相遇、和朋友的相處與和自己最後所尋找到的某個解答,講述總是想走「安全中間路線」的人想自我突破卻又無法的糾結與掙扎。會說這部戲可以不存在,一個最大的問題來自於導演與編劇的手法都太過簡單與自溺了,以老公務員的安全呼應主角的安全,以朋友的魅力對映主角的保守,這樣結構的安排是很傳統的,內容則利用老公務員獨白和朋友與主角的似交談又似向觀眾對話的方式在支撐,這也是極傳統的。想要傳達的掙扎與無奈全都用「說」的,觀眾聽到,但卻感受不到。沒有一個真正有效的事件或意象去感動觀眾(照片和最後皮球的效果都是概念先行的東西,而不是真正讓人看了會有相關感觸的東西),是這部戲最大的敗筆。整體而言,這部戲基本上只有學生作品的水準而已,不夠精緻,不夠完整,有滿腔的想法想抒發,卻沒有足夠的技巧和創意去支撐。這部戲本身就像劇中的主角一樣,因為過度安全而失去了存在感,結果就下半場的戲一開演後,這部戲真的「可以不存在」了。(這實在是太諷刺的隱喻了)
《家?甜蜜的家!》是部獨角戲,創作者以家的概念出發,講述英國文化中從小在家庭中學習到的壓抑。舞台選擇了這種壓抑教育的主戰場──餐桌,小孩從餐桌上學習到什麼該說該做,什麼不行。整個形式其實也是類似獨白和觀眾對話,但同樣傳統的敘事方式,在與《可》劇對比後就可以發現《家》劇的創作者是如何利用豐富的肢體與俐落節奏配上時不時的幽默來讓觀眾享受這頓「批評」大餐。大家都知道她在罵人,但是卻不會因此而不耐。我個人很喜歡在超級巿場買東西的段落,看別人買什麼就可以判斷這個人好像是什麼樣的人(但其實這也是種壓抑!因為你連買東西都必須在意別人的眼光)。死刑犯的段落更是有趣,先講述法國總統在離職前的一餐是如何的精緻殘忍(被吃的食物被以殘忍的方式養育並殘忍的烹調連吃法都是一口把頭咬下來的殘忍方式),而死刑犯在死前最後一餐要求的,卻都是家常到不行如薯條起士火腿之類的東西。
我們可以從《家》劇中看見一個合格的創作者是如何將一個概念有效發揮到最大,就算是同樣一種形式也會利用不同的方式去表現。比如說其中一個段落是用肢體表演做出將餐具刀一把一把吞入肚子的模樣,同時口中講著各種被禁止的言論和行為,象徵著面對那些禁忌,每一頓晚餐都像把餐具刀吃進體內,而體內這些餐具刀(禁忌)也會無時無刻等待傷害你。但表演者把刀子吞著吞著,一個嘔吐動作把刀子會撒到了地上,這時她開始對著一把原本插好在地上的刀子做起伏地挺身,讓刀子在自己的口中出入,這個意象所具備的意涵其實與前一個類似,但是卻為前一個動作加了分而並不因不斷重覆而減分。而且伏地挺身的吃力形象更增添了一層意涵。
將桌面拉開一瞬間化餐桌為水池也是一個驚喜。這個部分是屬於創作者個人較私密的部分,在戲結束後的座談會提到,因為她怕水,透過將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泡進水裡,來表現那種面對壓抑的恐懼感。我對於這樣方式的效果持保留態度,但她在水裡靜止的時間長得驚人,確實隱隱約約散發出了那種恐懼讓我們感受到(觀眾心中必然響起:「天啊,她還好吧?」之類的憂心或想像她泡在水裡閉著氣的感受),這種連泡進水裡的時間長度會帶來的效果都考量進去的精細,才是一名創作者應該有的態度。(而不是光說自己怕水,所以只要有泡到就算數了)
有些台灣小劇場界的人會對於外國團體來台所受到的特殊禮遇感到不平,我並不否認這種崇洋媚外心態本身的扭曲之處,但看看別人的作品再檢視一下自己的作品,是不是確實別人作品在品質上與誠意上都確實勝過我們?台灣小劇場界確實還有更多有待成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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